组织条例

第一条:根据《 中国文信息学会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为加强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交流等工作,网络空间大搜索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5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

 

第三条:专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4年,可连任1届。专业委员会的换届,既要考虑成员的更替,也要考虑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专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协商或进行投票,按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人选。

 

第四条: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由应届专业委员会在委员中提名,经集体讨论、协商并进行投票,按等额研究拟定,报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审议。

 

第五条: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上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会议,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到会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赞同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当选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六条:新当选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经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批准后任职。

 

第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网络空间大搜索专业委员会